危机公共关系自人类以来从未中断过。其规模涵盖了政治、经济、法律、社会和集体等方面。在传媒出现之后,由于信息传达的源头往往是危机的来源,媒体成为传统媒体年代的焦点,包括电视、报纸、杂志等,记者成了无冕之王。其间,与媒体的关系已成为影响媒体传达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。
但随着网络的兴起,信息传达具有多源性、传达速度快、即时性、可评性、保持性、可控性差、说话者随意等特色。自媒体如"网红",以很多粉丝代替了记者,各种网络平台替代了传统媒体成为传达媒介,媒体具有网络化特征。
单独和某个网络媒体的关系并不足以处理网络危机。那么,如何有效地处理网络危机呢?一家网络公关公司以为,网络不是法律保护的规模,被谣言伤害的人们需要一个安排来应对这些无辜的灾祸。将网络公共关系与律师事务所结合是一种可行的方法。这或许会带来一个大市场。归根到底,名声永远是第二人生。